資源簡介 1.在本書中的地位: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家庭和睦是社會和諧的基礎。只有堅持法理情的統一,才能正確處理親屬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系。溫馨幸福的婚姻家庭既需要親情的精心維護,也離不開法律的有力保護。有了民法的調整,清官可斷家務事。在家庭關系中,既有人身關系,又有財產關系,第一單元里面所講的民法基本原則、人身權、物權、侵權行為等知識在此處均有涉及。 2.主要內容提示:本單元共設兩課,第五課“在和睦家庭中成長”分兩個框題,“家和萬事興”主要從父母對子女、子女對父母的義務兩方面分析構建和睦家庭的條件,并對遺棄、家庭暴力、虐待等侵犯家庭成員權利、破壞家庭和睦的行為進行了說明;“薪火相傳有繼承”主要從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精神,尊重被繼承人的真實意愿,實現遺產的處置,保障被繼承人的利益;第六課“珍惜婚姻關系”分兩個框題,“法律保護下的婚姻”主要講結婚要合法、離婚要慎重,“夫妻地位平等”主要講夫妻在生活中應該平等行使權利,平等履行義務,共同承擔家庭和社會的責任,同時堅持“相互坦蕩,遇事商量”的原則,處理好夫妻間財產問題。 第一框 家和萬事興 學 習 任 務 核 心 素 養 1.描述與分類: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權利和義務。 2.解析與論證:侵犯家庭成員權利、破壞家庭和睦的主要行為及法律責任。 3.預測與選擇:運用法律與道德規范,正確處理家庭關系。 4.辨析與評價:父母對子女的責任不僅是生養,更重要的是教育。 1.科學精神:全面認識家長對孩子進行教育既是權利又是義務,明確孩子健康成長離不開正常的批評教育和合理懲戒。 2.法治意識:明確家庭關系既需要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實現家庭美德的引領,又要落實全面依法治國,用法律規范家庭關系與家庭成員的行為,追求家庭幸福,在此基礎上實現社會和諧。 3.公共參與:學會運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內容維護家庭成員合法權益。 議題一| 育小職責大 小蓮12歲時父母離婚,她被判給母親張某,第二年母親張某與賈某結婚,婚后一年生下一男孩小亮。繼父賈某覺得小蓮不是自己的親生子女,就不讓小蓮去上學,還讓小蓮到鎮上的一家餐館幫工。家里的臟活累活都讓小蓮干,小蓮稍有不滿,賈某非打即罵,還經常不讓小蓮吃飽穿暖,有時還把小蓮關在家里,不讓小蓮出去,母親張某懾于賈某的暴力,不敢制止賈某的所作所為,一家人幾乎沒有和睦的一天。 探究1 (描述與分類·科學精神)賈某以小蓮不是自己的親生子女為由不讓小蓮去上學,錯在哪里? 提示:父母對子女不僅有撫養義務,也有教育義務。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與婚生子女地位一樣。 探究2 (預測與選擇·公共參與)怎樣看待賈某把家里的臟活累活都讓小蓮干,小蓮稍有不滿,賈某非打即罵,還經常不讓小蓮吃飽穿暖,有時還把小蓮關在家里,不讓小蓮出去的行為的性質?有何法律后果?這種行為的危害有哪些? 提示:①這是一種家庭暴力和虐待行為。②要承擔法律責任,甚至要追究刑事責任。③這種行為會破壞家庭成員之間的感情,不利于構建和諧關系,不利于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1.親屬關系 (1)內容:體現著濃濃的親情與愛情,但親情與愛情的背后,還存在著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系。 (2)處理:民法典等法律為處理家庭成員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提供了準則。民法典婚姻家庭編既調整夫妻關系,也調整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員關系。 2.父母對子女的義務 (1)不僅有撫養義務,也有教育義務。 ①父母不得虐待、遺棄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視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殘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②父母應當讓適齡兒童按時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不得阻礙其入學或迫使其中途退學、輟學。 ③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父母對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2)必須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職責 ①保護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②在履行監護職責時,父母應當保護未成年子女的財產利益。 ③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損害的,父母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3.父母的權利 (1)教育和保護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義務, 也是父母的權利。 (2)父母有權對子女的行為進行必要的約束和引導,并對子女進行批評教育和合理懲戒。 [想一想] 初中生小明因打架不慎將同學小亮打傷,小亮的父母要求小明的父母支付醫療費,遭到小明父母的拒絕。結合所學知識評價小明父母的態度。 提示:父母必須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職責,未成年子女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父母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小明屬于未成年人,小明的父母需要履行監護職責,負有侵權責任中的無過錯責任。 1.父母對子女的義務 (1)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撫養是指父母從物質上、經濟上對子女的養育和照料,如負擔子女的生活費、教育費,在生活上照管子女等。教育是指思想、品德、學業等方面對子女的全面培養。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監護人,對子女負有不可推卸的撫養、教育的責任。 (2)父母對子女的撫育應當是從精神上、物質上、經濟上對子女盡養育和照顧之責,這種養育和照顧是子女賴以生存、成長的基本保障,缺少了這種保障,子女是不可能健康成長的。 提醒:法定監護人,是指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擔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的人。法定監護人包括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和精神病人的法定監護人。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包括三種:一是未成年人的父母;二是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三是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民政部門等法人組織。擔任監護人的順序依血緣關系和組織關系的遠近而確定,順序在前者排斥順序在后者。 2.父母對子女不履行義務的處理 (1)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2)因迫索撫養費而發生的糾紛,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訴訟程序處理。對拒絕撫養、情節惡劣,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提醒:一般來說,子女成年獨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質和生活上不再有撫養義務。但是,對以下情況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負擔時,父母有教育撫養的義務:①喪失勞動能力或喪失部分勞動能力,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②尚在校就讀的;③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典例] 小軍隨改嫁的母親到繼父家生活,因家庭困難繼父讓小軍從初二退學外出打工貼補家用。小軍繼父的行為是違法的,因為( ) ①父母有保護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 ②父母有教育和撫養未成年子女的義務 ③繼父母與受其撫養的繼子女關系適用父母與子女的權利義務關系 ④父母不得遺棄未成年子女,否則要擔刑事責任 A.①② B.①④ C.③④ D.②③ [思維建模] 審設問 1.首先要明確小軍繼父行為具有違法性。 2.從關鍵詞“因為”可判斷題型為因果類選擇題。 審材料 1.從“初二”可判斷小軍為未成年人。 2.“繼父讓小軍從初二退學”表明父母未盡對子女的教育義務。 析選項 父母有教育和撫養未成年子女的義務,要讓未成年子女接受義務教育,而繼父母與受其撫養的繼子女關系適用父母與子女的權利義務關系,②③正確。題意不是反映保護和教育未成年子女問題,也不是遺棄未成年子女,①④不符合題意。 定答案 D 【跟蹤訓練】 1.我國民法典規定父母有保護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下列行為符合父母保護未成年子女的義務的是( ) ①父母限制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同學交往 ②父母要求未成年子女不要隨意到醫院看望因傳染病住院的同學 ③父母教育未成年子女不要與任何外人說話 ④父母要求未成年子女將其參加電視劇演出獲得的報酬交給他們保管 A.①② B.③④ C.②④ D.①③ C [父母限制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同學交往侵犯子女的合法權利,①錯誤;父母教育未成年子女不要與任何外人說話錯誤,③不選。] 2.王某7周歲的兒子在家里玩打火機引發火災,消防人員接警后迅速趕來。因李某的私家車停在小區消防通道,消防車無法順利進入火災現場,導致王某的財產損失擴大。本案中,應對王某的財產損失承擔民事責任的是( ) ①王某的兒子 ②物業公司和消防部門 ③王某 ④李某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D [王某7周歲的兒子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因此應由王某承擔民事責任,③入選;李某將私家車停在小區消防通道致使消防車無法順利進入火災現場,李某應承擔民事責任,④入選。] 議題二| 敬老是義務 小蓮12歲時父母離婚,她被判給母親張某。小蓮成家后,因為生活困難,張某決定與善解人意、老實厚道的馮某結婚,遭到小蓮的強烈反對,聲稱只要母親再婚,就要與母親斷絕關系,再不上門。 探究1 (解析與論證·科學精神)張某與馮某結婚,小蓮能否阻撓?她聲稱與母親斷絕關系、再不上門的做法為什么是錯誤的? 提示:成年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的義務,這種義務不僅表現在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還要精神上慰藉,條件允許盡量多看望父母是子女義務的重要要求。同時,子女不能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探究2 (預測與選擇·公共參與)如果你是小蓮的媽媽,你認為怎樣處理這件事情更為妥善? 提示:構建和睦家庭,不僅需要親情和道德的力量,還要有理性和法律的力量。與子女的合理溝通,是對子女的尊重,堅持自己的立場,也是對子女的理解,小蓮的媽媽選擇再婚,也是對小蓮贍養責任的分擔,只要耐心溝通,會得到子女的理解。 1.成年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1)經濟上供養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顧父母的特殊需求。 (2)尊重、體貼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想一想] 如果父母失去勞動能力,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該怎么辦? 提示:父母有權通過有關部門調解或向法院起訴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對有贍養能力而拒不贍養的子女,如果情節惡劣,還可以依法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 2.成年意定監護制度 (1)含義: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與其近親屬、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事先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監護人。 (2)要求:監護人在該成年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履行監護職責。 (3)必要性:隨著年齡增長,活動能力減弱,老年人容易與社會生活脫節,導致判斷力下降。 (4)意義:我國已進入老齡化社會,成年意定監護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3.侵犯家庭成員權利、破壞家庭和睦的行為 (1)表現:家庭暴力、虐待和遺棄等。 (2)處理:實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遺棄老年人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相關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非婚生子女的權利與義務 (1)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2)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教育費,直到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3)養父母和養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繼父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 提醒: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都是親生子女,子女無法選擇親生父母 ,他們在法律地位上是相同的,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同時也必須履行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這種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是法律規定必須履行的,子女不能以自己對父母的親疏好惡等看法來選擇是否贍養父母。 2.撫養、贍養與扶養的關系 撫養 贍養 扶養 區別 定義 父母為子女的生活、學習等提供物質條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子女應該在精神上、生活上給予父母關心和照料 平輩人之間在物質上和生活上相互扶助 適用范圍 適用于長輩對晚輩 適用于晚輩對長輩 適用于平輩之間 聯系 三者都是法律規定的家庭成員間應履行的義務,不履行這些義務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三者都是構建和睦家庭的條件 3.侵犯家庭成員權利、破壞家庭和睦的主要行為及法律責任 (1)主要行為 ①遺棄:一個人拒絕扶(撫)養其有義務扶 (撫)養的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的行為。 ②家庭暴力:對家庭成員進行身體、精神上的暴力侵犯的行為,這是破壞家庭關系的禍首。 ③虐待: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經常以打罵、凍餓、禁閉、有病不治、強迫過度勞動或限制人身自由、凌辱人格等方法,從身體或精神上進行摧殘迫害的行為。 (2)法律責任 ①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家長不得遺棄未成年人;遺棄未成年人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責任。 ②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規定,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公安機關有權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予以行政處罰,對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提醒:辦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需要遵循的原則 (1)依法及時、有效干預。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對已發現的家庭暴力,應當依法采取及時、有效的措施,進行妥善處理,不能以家庭暴力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或者屬于家務事為由而置之不理,互相推諉。 (2)保護被害人安全和隱私。辦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應當首先保護被害人的安全,通過對被害人進行緊急救治、臨時安置等措施,制止家庭暴力并防止再次發生,消除家庭暴力的現實侵害和潛在危險。對與案件有關的個人隱私,應當保密,但法律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3)尊重被害人意愿。在立案、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提起公訴、判處刑罰、減刑、假釋時,應當充分聽取被害人意見,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作出合情、合理的處理。 (4)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哺乳期婦女、重病患者特殊保護。 [典例] 張大爺中年喪妻,自己一人既當爹又當娘將兒子張某撫養成人。張某結婚后,媳婦經常虐待張大爺,可兒子不聞不問。張大爺年老體弱,孤苦伶仃,他要求兒子盡贍養義務,反遭兒媳一頓臭罵,張某也不管。假如你是有關部門工作人員,你可以這樣說服張某夫婦( ) ①從道德上講,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權利 ②“誰言寸草心,報得三春暉”,父母把我們帶到這個世界上,不辭辛苦地養育我們長大成人,這份感情我們一生都難以報答 ③遺棄行為要承擔法律責任 ④告訴張某夫婦,對有贍養能力而拒不贍養的子女,如情節惡劣,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A.①② B.③④ C.②④ D.①③ [思維建模] 審設問 1.從“你可以這樣說服張某夫婦”可知此處要求具備公共參與素養。 2.此處的主體是“有關部門工作人員”,不屬于以個人行為,需要特定的法律素養。 3.題型為措施類選擇題。 審材料 1.“虐待”屬于破壞家庭關系的違法行為,不同于遺棄行為。 2.“兒子不聞不問”“張某也不管”體現了張某未盡子女的法定義務。 析選項 子女對父母的贍養扶助是義務、不是權利,①不選;此處是虐待行為、不是遺棄行為,③不選。 定答案 C 【跟蹤訓練】 1.90歲的劉老漢曾與兒子簽訂協議,寫明其由兒子、兒媳負責養老。但幾年后,劉老漢與兒子產生矛盾,賭氣出走一個人居住生活。之后,兒子對劉老漢不聞不問。為此,劉老漢一怒之下將兒子告上法庭。法院依法判決劉老漢兒子必須常常去看望劉老漢并盡快接劉老漢回家照顧。法院判決的依據是( ) ①子女對父母有扶助的義務 ②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③子女對父母有撫養的義務 ④子女對父母有保護的義務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④ D [③混淆了撫養與贍養的區別。題目中,法院依法判決劉老漢兒子必須常常去看劉老漢并盡快接劉老漢回家照顧。法院判決的依據是子女對父母有扶助、贍養以及保護的義務,故①②④入選。] 2.敬老愛幼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常回家看看”不僅是對子女的道德要求,也是法律規定子女必須履行的義務。因為這是子女應當履行的( ) A.贍養義務 B.扶助義務 C.保護義務 D.撫養義務 B [撫養義務是指長輩對晚輩的撫育、教養,D不符合題意;扶助是指子女應該在精神上、生活上給予父母以關心和照料。“常回家看看”主要體現要給父母以精神上的慰藉,B符合題意;C不符合題意;贍養義務是指晚輩對長輩在物質和生活上給予照顧和幫助,A與題意不符。] (教師用書獨具) 1.親屬關系體現著濃濃的親情與愛情,但親情與愛情的背后,還存在著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系。民法典等法律為處理家庭成員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提供了準則。 2.父母應當讓適齡子女按時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不得阻礙其入學或迫使其中途退學、輟學。 3.父母必須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職責,保護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在履行監護職責時,父母應當保護未成年子女的財產利益。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損害的,父母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父母有權對子女的行為進行必要的約束和引導,并對子女進行批評教育和合理懲戒。 4.贍養父母,要求子女經濟上供養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顧父母的特殊要求;子女應當尊重、體貼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5.實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遺棄老年人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相關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019年7月19日下午4點,一位老人帶著小朋友出門玩耍,聽見旁邊有哭聲,一開始以為是貓,后來才發現是一個襁褓中的小嬰兒。有目擊者出示了一張照片,他說嬰兒是個小男孩,看著有一個多月的樣子,會看著人笑,看起來蠻健康的。據說是個女的放在小區的,業主看到一個年輕的女子在小區里轉了很多圈。后來小嬰兒在小區里待了很久,被人看到,大家奇怪怎么沒有大人。物業表示,是一位業主發現的,然后他們就報了警。因為不清楚孩子的健康狀況,所以先送醫院了。當天晚上,警方通過調取視頻監控,發現遺棄孩子的是一對男女。通過調查尋找,民警于當晚7點多在火車站找到這對男女,經詢問該男女承認系男嬰父母,因懷疑其有遺傳疾病所以將其遺棄在小區內。男嬰現在在醫院救治,情況穩定。目前,男性當事人李某因涉嫌遺棄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女性當事人馬某被取保候審。 信息提取 知識對接 素養落實 因懷疑其有遺傳疾病所以將其遺棄在小區內 父母必須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義務和監護職責,不能因疾病遺棄,不得有溺嬰、棄嬰或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明確家庭關系中的法律關系,提高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營造和諧幸福家庭 男性當事人李某因涉嫌遺棄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女性當事人馬某被取保候審 制止侵犯家庭成員權利的措施,包括追究其刑事責任 深入社會實踐,感受建設法治社會的必要性與緊迫性,提高公共參與意識 1.材料中夫婦的行為屬于侵犯家庭成員的權利、破壞家庭和睦的哪一種行為( ) A.家庭暴力 B.遺棄 C.虐待 D.教育 B [材料中夫婦的行為屬于遺棄,所以B項正確。] 2.對材料中夫婦的行為應采取什么措施加以制止( ) A.遺棄未成年人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責任 B.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 C.人人與這一行為進行斗爭 D.受道德的譴責 A [B、C、D三項均不符合題意。]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