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第一框 正確行使訴訟權利 學 習 任 務 核 心 素 養 1.描述與分類:識記公民在訴訟中應享有的基本權利。 2.解析與論證:理解行使各項訴訟權利的必要性和重大意義。 3.預測與選擇:明確如何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 4.辨析與評價:全面認識法律援助制度的作用。 1.科學精神:理解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的權利,理解當事人的訴訟權利。 2.法治意識:通過學習,了解正確行使訴訟權利的要求,理解法律援助制度的運用。 3.公共參與:通過合作探究,了解公民的基本訴訟權利,樹立權利意識。 議題一| 訴訟權利面面觀 張亮與何芳系鄰居,2016年11月兩人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約定張亮把自己的一套100平方米的樓房以40萬元的價格賣給何芳,房款分兩次付清。在何芳交了第一次房款后不久,張亮提出房價過低,要求解除合同,但遭到了何芳的拒絕,雙方最終走上了法庭。在法庭審理前,張亮了解到主審法官與何芳的父親是好朋友,因此申請主審法官回避。2017年1月,案件經過審理,最終裁定張亮要履行合同的約定。張亮對此表示不服,但這時正好張亮有一樁生意要做就匆忙到外地去了。兩個月以后,他想再請求法院重新審理此案時,才發現判決已生效,對此他追悔莫及。 探究1 (解析與論證·科學精神)張亮申請法官回避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提示:公民有申請回避的權利。如果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遇到一個可能會影響案件公正審理的人,當事人有權要求他回避。本案中主審法官與何芳的父親是好朋友關系,這有可能影響到案件的公正審理,因此,張亮有權申請主審法官回避。 探究2 (辨析與評價·科學精神)張亮因忙于生意而失去了他在本案中的哪項基本權利? 提示:張亮在本案中喪失了上訴權。當事人如果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可以在規定期限內提出上訴。上訴并不是任何時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時提起,一審判決就會生效,當事人就會失去上訴權。本案屬于民事訴訟,上訴期超過15天,判決已經生效,因此張亮在本案中喪失了上訴權。 1.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的權利 (1)必要性:當事人因身陷糾紛而參與訴訟時,很可能面臨缺乏法律知識與技能、無暇參加訴訟活動等問題。此時,當事人可以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幫助其進行訴訟。 (2)意義:訴訟代理人和辯護人的主要職責是根據事實和法律,維護當事人合法的實體權利和程序權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審理。 2.申請回避的權利 (1)含義:在訴訟中,當審判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具有法律規定不宜參加案件審理或有關訴訟活動的情形時,當事人有權要求其退出,這就是訴訟法中規定的回避制度。 (2)意義:有利于保證案件的公正審理,消除當事人的疑慮,增加裁判的正當性。 3.上訴的權利 (1)含義:我國訴訟實行兩審終審制,除特殊情況外,一個案件經過兩級人民法院審理便告終結。當事人如果不服一審裁判,可以在規定期限內提出上訴。 (2)意義:上訴權是法律賦予當事人的重要訴訟權利,是否提出上訴,完全由當事人自主決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 1.辯護人與訴訟代理人的關系 (1)區別 ①含義不同:在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中,幫助當事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和在刑事訴訟中幫助被害人、自訴人或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這些都被稱為訴訟代理人。在刑事訴訟中,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稱為辯護人。 ②對象不同。前者是針對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自訴案件中的被告而設立的;后者是針對自訴人、被害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而設立的。 ③辯護人與訴訟代理人進入刑事訴訟的方式不同。前者除了因為委托進入訴訟,還可以通過法院指定進入訴訟;代理人進入訴訟,是受被代理人委托進入訴訟的。 ④辯護人與訴訟代理人的地位有較大差別。前者具有獨立的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的意志左右,也不受法院、檢察院及其他個人團體的干涉;后者必須在委托人依法授權的范圍內活動,因為代理人的行為不僅同被代理人在行為上有共同的效力,產生的法律效果也由委托人全部承擔。 (2)聯系:辯護人和訴訟代理人的主要職責相同,都是根據事實和法律,維護當事人合法的實體權益,幫助法院正確、合法、及時地審理案件。 提醒:(1)在刑事訴訟中,如果未成年人沒有委托辯護人,法院應當為他指定辯護人。 (2)法律明確規定,對偵查人員的回避作出決定前,偵查人員不能停止對案件的偵查。根據《刑事訴訟法》第30條第1款和第31條的規定,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的回避,應當分別由院長、檢察長、公安機關負責人決定;院長的回避由本院審判委員會決定;檢察長和公安機關負責人的回避,由同級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決定。書記員、翻譯人員和鑒定人的回避,應當根據其所處訴訟階段等具體情況,分別由院長、檢察長或公安機關負責人決定。 2.全面理解我國公民的基本訴訟權利 (1)我國公民享有的訴訟權利的法律基礎是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三大訴訟中共有的訴訟權利主要包括:委托辯護人或訴訟代理人的權利,申請回避的權利,上訴的權利等。 (3)各訴訟法中還規定了各自特有的基本訴訟權利。如刑事訴訟法中犯罪嫌疑人有申請取保候審的權利,民事訴訟當事人有自行和解的權利,行政訴訟當事人在訴訟中有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證據保全的權利等。 [典例] 某造紙廠未正常啟用污水處理系統,產生的污水排入李某承包的魚塘,致使大量魚蝦死亡,給李某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在調解無果的情況下,李某可以( ) ①直接將造紙廠訴至法院請求判決停止侵害并賠償損失 ②獨自選擇仲裁機構請求裁決造紙廠排除妨礙并賠償損失 ③委托代理人將造紙廠訴至法院請求判決停止侵害并賠償損失 ④委托辯護人將造紙廠訴至法院請求判決排除妨礙并賠償損失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思維建模] 審設問 行使訴訟權利 審材料 調解無果 析選項 李某在調解無果的情況下,可以直接或委托代理人將造紙廠訴至法院請求判決停止侵害并賠償損失,①③符合法律規定。按照法律規定,仲裁應該由雙方當事人自愿選擇,李某不能獨自選擇仲裁機構請求裁決造紙廠排除妨礙并賠償損失,②說法錯誤。在刑事訴訟中,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稱為辯護人,上述案例屬于民事訴訟,幫助當事人進行訴訟的人稱為訴訟代理人,④說法不符合題意。 定答案 B 【跟蹤訓練】 1.辯護人和訴訟代理人的主要職責是( ) ①根據事實和法律,維護當事人合法的實體權益 ②幫助法院正確、合法、及時地審理案件 ③維護當事人的一切權益 ④無理爭三分,想盡一切辦法把官司打贏 A.① B.①② C.①②③ D.①②③④ B [③④說法不正確,應排除。] 2.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了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托一至兩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的是( ) ①律師 ②人民團體 ③犯罪嫌疑人 ④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②③④ B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①②④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 議題二| 尋求法律援助 高中生鐘毅家經濟比較困難,是村里的低保戶。一天,他向社會青年倪某借了500元,倪某以此為借口誘騙鐘毅參加他們的詐騙活動,鐘毅當場表示拒絕。次日,倪某又打電話以鐘毅家人的生命安全威逼鐘毅,鐘毅被迫答應參與詐騙活動,詐騙金額5萬多元。案發后他的父母因為沒錢請律師,找到了縣法律援助中心。陳律師受中心指定和鐘毅父母的委托擔任辯護人。他通過調查了解到,鐘毅為人老實,性格內向,此次涉嫌犯罪很大程度系交友不慎所致;歸案后認罪態度較好,能如實交代自己和同案犯的情況。庭審時,陳律師在辯護詞中建議對鐘毅依法適用緩刑。最終法庭認定鐘毅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并處罰金。 探究1 (描述與分類·科學精神)鐘毅能夠獲得法律援助的依據是什么? 提示:我國的法律援助制度。 探究2 (辨析與評價·法治意識)結合材料鐘毅為什么能夠獲得法律援助? 提示:我國實行法律援助制度。制度規定,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務人員,都要在國家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的指導和協調下,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當事人給予減、免收費的法律幫助。案例中,鐘毅因家庭經濟困難符合我國法律援助制度的規定而獲得法律援助。 1.設立依據:在生活中,有一些公民因受經濟條件或其他因素影響,難以在訴訟過程中充分行使訴訟權利,從而可能喪失保障自身合法權益的寶貴機會。 2.制度內容:國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設置法律援助機構,指派或安排律師、公證員、法律工作者等為經濟困難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當事人無償提供法律咨詢、代理、辯護等法律服務。 3.表現 (1)在民事和行政糾紛中,經濟困難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請求國家賠償、請求支付勞動報酬、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等事項,申請法律援助,獲得法律咨詢或代理服務。 (2)在刑事訴訟活動中,因經濟困難而沒有委托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當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當事人,也可以經法定程序,獲得法律援助機構指派的律師為其提供辯護或代理。 4.要求 (1)法律援助機構收到法律援助申請后,應當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要及時決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條件的,要書面告知理由。 (2)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員,應當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收取任何財物。 [判一判] (1)律師在參與訴訟時稱謂是一樣的。 (×) (2)對于罪大惡極的犯罪分子,律師不必為其辯護。 (×) (3)接受法人聘請,擔任法律顧問,是律師的訴訟業務。 (×) (4)在刑事訴訟中,控、審雙方是既對立又統一的關系。 (×) 正確認識法律援助 (1)含義: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法律援助人員,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人提供法律服務的一項法律保障制度。 (2)要求: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務人員,都要在國家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的指導和協調下,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當事人給予減、免收費的法律援助。 (3)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均應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4)條件:我國律師法規定,公民在贍養、工傷、刑事訴訟、請求國家賠償和請求依法發給撫恤金等方面需要獲得律師的幫助,但是無力支付律師費用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獲得法律援助。 (5)形式:法律咨詢,代擬法律文書;刑事辯護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訴訟代理;非訴訟法律事務代理。 [典例]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下列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有( ) ①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 ②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 ③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 ④本人不熟悉法律又沒有委托辯護人的 A.①②③④ B.①②③ C.①②④ D.②③④ [思維建模] 審設問 判斷類選擇題 審材料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 析選項 根據刑事訴訟法對法律援助條件的規定可知,①②③符合題意,故選B。 定答案 B 【跟蹤訓練】 根據我國的法律援助制度,哪些人要在國家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的指導和協調下,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 ①公證員 ②律師 ③基層法律工作者 ④法學博士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③④ A [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務人員,都要在國家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的指導和協調下,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當事人給予減、免收費的法律援助。] (教師用書獨具) 1.當事人因身陷糾紛而參與訴訟時,很可能面臨缺乏法律知識與技能、無暇參加訴訟活動等問題,此時,當事人可以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幫助其進行訴訟。 2.訴訟代理人和辯護人的主要職責是根據事實和法律,維護當事人合法的實體權利和程序權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審理。 3.在訴訟中,當審判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具有法律規定不宜參加案件審理或有關訴訟活動的情形時,當事人有權要求其退出,這就是訴訟法中規定的回避制度。該制度有利于保證案件的公正審理,消除當事人的疑慮,增加裁判的正當性。 4.我國訴訟實行兩審終審制,除特殊情況外,一個案件經過兩級人民法院審理便告終結。當事人如果不服一審裁判,可以在規定期限內提出上訴。 5.上訴權是法律賦予當事人的重要訴訟權利,是否提出上訴,完全由當事人自主決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 6.國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設置法律援助機構,指派或安排律師、公證員、法律工作者等為經濟困難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當事人無償提供法律咨詢、代理、辯護等法律服務。 7.在民事和行政糾紛中,經濟困難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請求國家賠償、請求支付勞動報酬、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等事項,申請法律援助,獲得法律咨詢或代理服務。 8.在刑事訴訟活動中,因經濟困難而沒有委托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當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當事人,也可以經法定程序,獲得法律援助機構指派的律師為其提供辯護或代理。 陳杰與李亮系鄰居,2018年11月兩人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約定陳杰把自己的一套120平方米的樓房以49萬元的價格賣給李亮,房款分兩次付清,到第二次房款交清后,陳杰搬出房子,使其正式歸李亮。而李亮交了第一次房款后不久,陳杰提出房價過低,要求解除買賣合同,但遭到了李亮的拒絕,雙方最終走上了法庭。在法庭審理時,陳杰了解到負責審理案件的主審法官與李亮的父親是好朋友,因此申請主審法官回避。2019年3月,案件經過審理,最終裁定陳杰要履行合同的約定。陳杰對此表示不服,但這時正好陳杰有一樁生意要做就匆忙到外地去了。半個月后,他回來后想再請求法院重新審理此案時,他才發現判決已生效,對此他追悔莫及。 信息提取 知識對接 素養落實 陳杰了解到負責審理案件的主審法官與李亮的父親是好朋友,因此申請主審法官回避 公民有申請回避的權利 明確公民訴訟權利的內容,理解正確行使訴訟權利的要求,提升法治意識素養 半個月后,陳杰回來后想再請求法院重新審理此案時,他才發現判決已生效,對此他追悔莫及 公民有上訴的權利 1.材料中的訴訟屬于( ) A.民事訴訟 B.刑事訴訟 C.經濟訴訟 D.行政訴訟 A [民事訴訟旨在審理民事案件,確認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制裁民事違法行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材料中屬于民事糾紛,所以A正確。] 2.陳杰了解到負責審理案件的主審法官與李亮的父親是好朋友,因此申請主審法官回避。陳杰行使的是哪一種訴訟權利( ) A.委托辯護人或訴訟代理人的權利 B.申請回避的權利 C.上訴的權利 D.政治自由權利 B [如果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遇到一個可能會影響案件公正審理的人,當事人有權要求他退出,這就是我國三大訴訟法中規定的回避制度。所以B符合題意。]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