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第二框 心中有數上職場 學 習 任 務 核 心 素 養 1.描述與分類:從業勞動者的合法權利和義務。 2.解析與論證:就業維權的原因。 3.預測與選擇:就業者依法維權的途徑和方式。 4.辨析與評價:評議勞動爭議的案例。 1.科學精神:勞動者權利與義務的關系。 2.法治意識:增強依法維權意識。 3.公共參與:把握勞動者依法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主要義務。 議題一| 明明白白工作 進城務工人員李明在一個建筑工地參加工作。工地老板按時發放工人工資,并且不斷對工人進行技能培訓,工作期間還給工人交“兩金”。一天,李明因忘記戴安全帽,被班長按勞動合同規定罰款50元,李明為此非常生氣。 探究1 (描述與分類·科學精神)材料中體現了勞動者享有哪些權利? 提示:勞動者有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勞動者有享受社會保險和社會福利的權利;勞動者有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等。 探究2 (描述與分類·科學精神)李明沒有履行好哪些義務? 提示:沒有履行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的義務。 探究3 (辨析與評價·科學精神)對李明罰款50元合理嗎?為什么? 提示:合理。①權利與義務從來都是相輔相成、不可分割的。勞動者在維護自己勞動權益的同時,也要承擔相應的義務。②李明沒有履行好自己的義務,當然也不能享受相應的權利,工地對李明罰款50元是合理、合法的。 1.勞動者的權利 (1)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 ①含義:勞動報酬就是人們常說的工資,它是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勞動者的報酬。 ②形式: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 (2)休息休假的權利 ①職工每日工作八小時、每周工作四十小時。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②我國還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③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作為對勞動者犧牲休息或休假時間的回報,用人單位必須向勞動者支付高于正常工資的加班工資。 (3)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 ①勞動創造財富,勞動者理應得到全社會特別是用人單位的關心和保護。 ②用人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并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4)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 ①必要性:勞動者在職業生涯中會出現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現象,可能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 ②要求:為了確保勞動者獲得基本的生活保障,國家和社會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物質幫助。 (5)其他權利: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依法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參加民主管理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等。 2.勞動者要承擔的義務: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1.國家如何保障勞動者享有的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 (1)勞動法規定,國家發展社會保障事業,建立社會保障制度,設立社會保障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疾病、工傷、事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2)勞動法規定,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現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3)對少數單位逃避繳納社會保險費義務、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行為,國家可以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繳費單位及其責任人員依法進行行政處罰。 2.勞動者權利與義務的關系 (1)在社會主義制度下,每一個勞動者都是國家的主人。勞動者的主人翁地位是由勞動者享有的基本權利和勞動者履行的基本義務構成的,是通過勞動者的權利和義務體現出來的。 (2)勞動者的權利和義務是相輔相成、不可分割的。任何權利的實現總是以義務的履行為條件。沒有權利就無所謂義務,沒有義務就沒有權利。勞動者在享有法律規定的權利的同時,還必須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 [典例]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國民旅游休閑綱要(2013~2020年)》提出,到2020年,職工帶薪休假制度基本得到落實。這一制度的實施表明國家旨在保護勞動者的( ) ①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 ②休息休假的權利 ③享有不勞而獲的權利 ④享受社會福利的權利 A.①③ B.①② C.①④ D.②④ [思維建模] 審設問 勞動者權利的保護 審材料 職工帶薪休假制度基本得到落實 析選項 職工在休假期間并沒有勞動,①不符合題意,③說法錯誤;帶薪休假制度的實施保護了勞動者休息休假的權利,②正確;帶薪休假制度,是國內外普遍實施的一種社會福利制度,④正確。 定答案 D 【跟蹤訓練】 1.如下圖漫畫,企業與勞動者訂立“生死合同”侵犯了勞動者的( ) A.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 B.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 C.休息休假的權利 D.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 D [本題考查學生對勞動者享有權利知識的掌握情況,通過辨析可知答案為D項。] 2.勞動者有休息休假的權利。按照《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職工應( ) ①每日工作8小時 ②每周工作40小時 ③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④周六周日必須雙休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A [④不是其規定,排除,故選A項。] 議題二| 清清楚楚維權 材料一 “打了半年工,沒有拿到工資!”“節日加班,單位拖欠我加班費!”“我要辭職,單位卻扣了我的工資!”……像這樣的企業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事件在我們的身邊并不少見。 材料二 探究1 (解析與論證·科學精神)上述材料表明,當前我國人力資源市場存在什么問題? 提示: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現象時有發生。 探究2 (解析與論證·科學精神)材料顯示勞動者在哪些方面的權益受到侵害? 提示: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 探究3 (解析與論證·法治意識)你認為“出手”成功應具備什么條件? 提示:①自覺履行勞動者的義務。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③有權利意識和法律意識。④通過投訴、協商、申請調解、申請仲裁、向法院起訴等途徑維護權益。 1.勞動爭議: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糾紛。 2.勞動爭議解決方式 (1)協商與和解 ①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 ②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2)申請調解 ①當事人也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等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②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互諒互讓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則達成調解協議,簽訂調解協議書。 ③調解協議書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 (3)勞動仲裁 ①含義: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以第三方的身份居中進行裁決的活動。 ②條件:如果當事人不愿意協商或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當事人達成和解或調解協議后不履行,都可以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仲裁申請。 ③效力:仲裁裁決具有法律約束力,除特定情形外,未經勞動仲裁程序,當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提起訴訟條件 ①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的仲裁申請不予受理的,申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②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全面理解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1)原因:是社會主義制度的本質要求;是保障勞動者主人翁地位的前提,是實現平等就業、充分調動和發揮勞動者積極性和創造性的保證。 (2)內容: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接受職業技能培訓,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 (3)措施 國家 ①加強有關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法律、法規建設,加大執法力度 ②健全勞動合同制度,完善社會保障制度 ③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多渠道擴大就業的同時,規范和協調勞動關系,依法維護勞動者權益,著力消除城鄉、行業、身份、性別等一切影響平等就業的制度障礙和就業歧視 企業 增強法律意識,嚴格執行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 勞動者 ①勞動者享有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是互為前提的,自覺履行勞動義務,有利于維護勞動者權益 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是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重要依據 ③增強權利意識和法律意識,當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通過投訴、協商、申請調解、申請仲裁、向法院起訴等途徑加以維護 提醒:(1)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由職工代表和用人單位方面的代表組成,勞動調解委員會主任由工會成員或者雙方推舉的人員擔任。 (2)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由勞動行政部門代表、同級工會代表、用人單位方面的代表組成,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由勞動行政部門代表擔任。 (3)勞動爭議的仲裁申請一定要及時。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由仲裁委員會依法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裁決。 2.勞動爭議的處理 (1)各國處理勞動爭議所遵循的立法原則不外兩種:一是自愿原則,二是強制原則。遵循不同的基本原則,就會形成不同的組織體制和辦案體制。 (2)根據自愿原則,調解或仲裁機構獨立于政府的特征較強,由雙方當事人協議是否調解或仲裁;和解協議必須是雙方自愿達成;仲裁人員應由當事人選擇。這就形成了“裁審自擇”“裁審分軌”的雙軌體制。 (3)根據強制原則,調解或仲裁機構與政府的聯系較多,政府常常從中起主要作用;勞動爭議任何一方當事人或者政府無須協商均可依據法律規定交付仲裁解決爭議;仲裁人員由仲裁機構指定。在強制原則下有的國家規定仲裁裁決具有終局效力,有的國家則規定對裁決不服,當事人可向法院起訴,形成“裁審銜接”的單軌體制。 [典例]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不包括( ) A.企業代表 B.職工代表 C.工會代表 D.勞動行政部門代表 [思維建模] 審設問 不屬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組成人員 審材料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析選項 勞動法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由勞動行政部門代表、同級工會代表、用人單位方面的代表組成,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由勞動行政部門代表擔任。”故選B項。 定答案 B 【跟蹤訓練】 1.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發生勞動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之前,必須經過( ) A.仲裁 B.行政復議 C.協商 D.調解 A [勞動爭議仲裁是提起勞動爭議訴訟的必經程序,當事人不能越過仲裁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我國勞動法規定,勞動爭議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 ) A.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強制執行 B.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強制執行 C.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D.勞動行政部門強制執行 C [本題考查勞動爭議仲裁的執行。勞動爭議仲裁裁決的執行權由人民法院行使。] (教師用書獨具) 1.勞動者享有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依法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參加民主管理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等。 2.勞動者要承擔的義務: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3.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后,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4.申請調解: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等調解組織申請調解。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互諒互讓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則達成調解協議,簽訂調解協議書。調解協議書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 5.勞動仲裁:如果當事人不愿意協商或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當事人達成和解或調解協議后不履行,都可以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仲裁申請。 6.提起訴訟: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的仲裁申請不予受理的,申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大學畢業生小辛在某公司任職兩年后,認為自己沒有得到應有的薪水和職位,向公司提出辭職。公司要求在一個月之內向該公司指派的接手員工進行工作交接,其后才能辦理離職手續。小辛認為公司是故意為難,就在當日憤然離去。該公司將小辛告上法庭要求其賠償因突然離職,導致資料缺失,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 信息提取 知識對接 素養落實 小辛認為公司是故意為難,就在當日憤然離去 勞動者的權利與義務的內容 明確勞動者的權利與義務的內容,增強科學精神 該公司將小辛告上法庭要求其賠償因突然離職,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 勞動者的權利與義務是統一的 通過學習勞動者權利與義務統一關系,增強法治意識素養 1.我國勞動法規定了勞動者享有的各項權利。這些權利是( ) ①保障勞動者主人翁地位的前提 ②充分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創造性的保證 ③勞動者必須履行的責任 ④勞動者履行義務的前提 A.①③ B.②④ C.①② D.③④ C [本題考查維護勞動者權利的意義。③是勞動者的義務,④顛倒了權利與義務的關系。①②符合題意。] 2.該公司將小辛告上法庭要求其賠償因突然離職,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這體現了( ) A.任何權利的實現總是以義務的履行為條件 B.沒有權利就無所謂義務 C.勞動者享有來去自由的權利 D.勞動者應履行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的義務 A [勞動法賦予了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但勞動者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小辛在提出辭職當日就離去,沒有履行自己的義務,給公司造成損失。故A項符合題意。]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