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八年級下冊第二單元第四課 第二框 肖像和姓名中的權利班級: 姓名: 組號:【學習目標】1、認識肖像與姓名是人的兩大外在標志2、懂得姓名的作用、姓名權的含義和內容、侵害姓名權的表現形式和后果3、懂得肖像權的含義及作用、肖像的內容、侵害肖像權的表現形式與后果一、 【自主學習,課前預習并完成】1.肖像是以 為中心的人體形象的再現。其制作方法豐富多樣,可以用繪畫、雕刻、剪紙、照相、攝影等各種方式再現某個人的音容笑貌。每個人都有一張不同的面孔,以次區別于他人。所以, 也就成為肖像人的人格標志。2.為了保護公民的肖像不被丑化或非法利用,法律確認公民的 。包括肖像 、 和 。但是, 在使用自己肖像和獲取報酬方面須由監護人代理或同意。3.公民的 不容侵害,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 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否則構成侵權。當肖像權受到侵害時,我們要拿起 ,追究侵權人的責任,必要時可提起訴訟一討回公道。4.姓名作為將人區別開來的文字符號,包括 、筆名、 等,是每個人 的基本標志,一旦侵害姓名,勢必會損害其人格。因此,法律賦予公民 。5.姓名權是公民依法享有 、 、 ,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權利。年滿 的成年人有自主決定、使用、變更自己姓名權的權利, 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權由其監護人代為使用。6. 、 他人姓名,是侵害公民姓名權的兩種具體表現,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二、【小組討論 合作探究】1、肖像的含義、表現方式及作用 2、肖像權的含義及其內容 3、侵害肖像權的行為及其后果 4、姓名的含義、內容及其作用 5、姓名權的含義及具體權益 6、侵犯公民姓名權的具體行為 ★小紅行使了什么權利?具體包括哪些方面? 警方發布通緝令,使用犯罪嫌疑人的照片,構成侵權嗎?★試舉出惡意丑化和擅自使用他人肖像的行為;分析上述行為的危害。★該影樓的行為構成侵權嗎?麗麗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永明行使了什么權利,這項權利具體包括哪些內容?★張楠的行為是否構成侵權?為什么?受害人應采用什么方式維護自己的姓名權?三、【隨堂鞏固練習】(一) 單項選1.中學生小蘭喜好寫作,她曾以“梅蘭”為筆名想某刊物投稿。她行使的是 ( )A.肖像權 B.姓名權 C. 人格尊嚴權 D .隱私權2.14歲小明認為自己的名字不好,想改名,但父母不同意。對此,下列認識正確的是( )A. 改名是小明的權利,父母無權干涉B 小明是未成年人,不享有姓名權C 父母的行為侵害了小明的姓名權,應受法律制裁D.小明未成年人,姓名權應由父母代為行使,改名要征得父母同意3.下列行為中不屬于侵犯公民肖像權的是( )A. 擅自將他人餓肖像陳列在櫥窗中招攬顧客B. 未經監護人同意,用剛出生嬰兒的相片做雜志封面C. 行人過馬路是闖紅燈的鏡頭,被電視臺曝光D. 在他人的相片上亂涂亂畫丑化他人的形象4.劉冬因為瑣事與姐姐拌嘴,為了表示對姐姐的不滿,當著姐姐的和父母的面,撕毀了姐姐餓相片,并扔在地上亂踩.劉東的行為侵犯了姐姐的( )A.榮譽權 B.名譽權 C.肖像權 D.姓名權4.記者小王用相機拍下某婦女晾衣服把小樹快壓斷的照片,并向報社反映,呼吁公民要保護花草樹木.該婦女卻說小王侵犯了她的肖像權.對此事評價正確的是( )A.記者多管閑事小題大做B.記者私下偷拍,侵犯了該婦女的肖像權C.該婦女法律意識強,環境意識差D.記者未侵犯該婦女的肖像權,因為他不以營利為目的(二) 材料分析戴金花自稱戴夢云到上海打工,去年同樓鄰居女兒從日本匯給母親戴梅英一筆匯款,信封上用拼音寫著:“DAIMEIYING”,別人以為是戴夢云的,便交給了戴金花,戴到銀行查詢得知匯款有230萬日元,要憑DAIMEIYING的證件才能取款。于是,她趕回老家要求改名,并用戴梅英的名字換領新的身份證,冒領230萬日元。戴金花的行為侵犯了他人的什么權利?并說明理由。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