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共31張PPT)第17課中國古代戶籍制度與社會治理2020—2021學年度高中統編歷史新教材選擇性必修一【課標要求】(1)了解中國古代以賦役征發為首要目的的戶籍制度,以及有代表性的基層管理組織;(2)知道中國古代王朝在社會救濟和優撫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歷代戶籍制度演變與社會治理時空定位戶籍制度:一項基本的國家行政,指通過各級權力機構對其所轄范圍內的戶口進行調查、登記、申報,并按一定原則進行立戶、分類、劃等和編制。中國古代的戶籍制度是專制王權對編戶齊民進行控制的最重要手段。【名詞解釋:戶籍制度】為戶籍相伍。——秦獻公四境之內,丈夫、女子皆有名于上,生者著,死者削。——《商君書》(1)戰國時期:國家開始大規模編排民戶,制定戶籍,秦獻公十年“為戶籍相伍”,以五家為“伍”的辦法編排戶口。(2)秦朝:戶籍實行分類登記制度、除一般百姓的戶籍外,還有宗親貴族的宗室籍、官吏的宦籍、商賈的市籍等。1、戰國秦漢時期的戶籍制度一、歷代戶籍制度演變材料漢代繼承了秦朝的全民戶口登記制度,將全國的地主、自耕農、雇農、傭工、商人,全部編入國家的戶籍,這叫做“編戶齊民”……所有編入戶籍的大漢居民,具有平等的權利與義務。其中最重要的義務是向國家提供賦稅與徭役……“編戶齊民”的出現,可以看成是時代的進步,因為編戶齊民意味著將國民從隸屬于貴族的人身依附狀態中釋放出來。——吳鉤《戶籍上的中國》①丞相主管全國戶籍工作,各級地方政府有專門人員主管戶籍;②政府為掌握人口數,定期進行人口調查③東漢末年以后戰事頻繁,戶籍散亂。“漢王所以具知天下隘塞,戶口多少,強弱之處,民所疾苦也,以何具得秦圖書也”——《史記·蕭相國世家》(3)兩漢時期的戶籍制度——編戶齊民材料三戶口漏于國版,夫家脫于聯伍,避役者有之,棄捐者有之,浮食者有之,于是奸心竟生,偽端并作矣。小則盜竊,大則攻劫,嚴刑峻法不能救也。——漢代徐干《中論?民數篇》征發賦役進行社會管理維護社會治安材料一商鞅還將百姓按照五家為伍、十家為什的單位進行編制···凡是被編入什伍組織的在籍成年男子(自15歲以上起)都是國家的后備兵源。——《歷史上重大改革回眸》材料二(秦朝)田租、口賦(人頭稅)、鹽鐵之利,二十倍于古。——《漢書·食貨志》依據材料和所學,分析古代戶籍制度的作用。材料開皇三年,隋文帝下令在全國徹底清查戶口,根據戶籍簿上登記的年齡與本人的體貌進行核對,從中檢查隱漏戶口,以解決詐老詐小的行為,即為“大索貌閱”……通過這一措施,新增成定人數44.3萬,新附人口164萬。——寧欣《中國古代史(下冊)》“機巧奸偽,避役惰游者十六七。四方疲人,或詐老詐小,規免租賦”——《隋書·食貨志》(4)隋朝時期的戶籍制度大索貌閱材料一每歲一造計賬,三年一造戶籍。縣以籍成于州,州成于省,戶部總而領焉。——《唐六典》卷三《尚書戶部》材料二由于唐政權強力推行了籍賬制度,從而借此檢括出大批隱漏人口,復核出人丁的實際年齡,大大防止了虛報年歲以規避稅役的弊端,達到了維護社會秩序、最大限度搜刮租調征發力役的目的。——周秀女《從敦煌戶籍殘卷看唐代籍賬制度》手實手實唐宋時在基層官吏監督下居民自報戶內人口、田畝以及本戶賦役承擔情況的登記表冊。在唐代,它是制定計帳與戶籍的主要依據,每年填報一次。(5)唐朝時期的戶籍制度唐承隋制,管理更嚴,戶籍三年一造材料鄉墅有不占田之民,借人之牛,受人之土,庸而耕者,謂之客戶。——(宋)石介《徂徠石先生全集》主戶:擁有土地、繳納賦稅的稅戶材料主戶作為宋代戶口的基礎,占全國總戶數的65%左右,是宋代賦稅的主要承擔者。——張斌《宋代的戶口管理探究》客戶:沒有土地的佃戶提示:古代政府管理戶籍的根本目的是掌握人口變動情況,以便征發賦稅(6)宋朝時期的戶籍制度主戶與客戶思考:宋朝戶籍制度變化的原因是什么?元朝的戶口類型復雜,按照職業分為軍戶、民戶、匠戶、站戶等,統稱為“諸色戶計”,一旦定籍,世代相襲,不得變動材料(元朝)將其全部人戶,以職業、民族、宗教的不同,而劃分為多達數十種“戶計”……民戶戶計數量最多,占全國總戶數的80%左右,是元朝諸色戶計中最基本的戶計,是元朝賦役的主要承擔者。——高樹林《元朝民戶研究》元至元年間湖州路戶籍文書,登載了322葉900戶的人口事產營生信元湖州路戶籍文書第二冊葉三“吳萬三”戶(7)元朝時期的戶籍制度諸色戶計材料洪武三年,太祖籍天下戶口,置戶帖戶籍,具書名、歲、居地。籍上戶部,貼給之民。——《明史?食貨志》祁門縣江壽戶帖戶部洪武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欽奉圣旨“說與戶部官知道,如今天下太平了也,止是戶口不明白俚,教中書省置下天下戶口的勘合文簿戶帖。你每(們)戶部家出榜,去教那有司官將他所管的應有百姓,都教入官附名字寫著他家人口多少,寫得真著,與那百姓一個戶帖…”(8)明朝時期的戶籍制度明初:戶帖制度1.明朝繼承了元朝以職業定戶籍的做法,戶籍分為民籍、軍籍、匠籍等;2.明朝戶籍冊稱“黃冊”,以里甲制為基礎,每里一冊,詳列各戶人口、田土、房屋。材料洪武十四年詔天下編賦役黃冊,以一百一十戶為一里,推丁糧多者十戶為長,余百戶為十甲,甲凡十人……十年攢造黃冊、以定賦役,核隱漏,清逃亡,法例甚詳,具列于后。——《大明會典》卷二十黃冊(8)明朝時期的戶籍制度3.黃冊和魚鱗圖冊互為補充材料人民之丁產事業,官府必有冊;土田之鱗次櫛比,鄉里必有圖。按圖以稽荒熟,為某人見業則不可隱;按冊以稽某家某戶占田若干、坐落某處,則稅不可逋。——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黃冊魚鱗圖冊◎(8)明朝時期的戶籍制度魚鱗圖冊材料今丁銀既皆攤入地糧,而滋生人戶,又欽遵康熙五十二年皇祖恩旨,永不加賦。則五年編審,不過沿襲虛文,無裨實政……嗣后編審之例,著永行停止。——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上諭根據材料并結合所學知識,分析乾隆諭令戶籍永停編審的原因是什么知識鏈接“滋生人丁,永不加賦”:1712年,康熙帝規定以前一年的丁銀作為定額,不再增加;“攤丁入畝”:雍正帝即位后,將這筆丁銀分攤到田畝中,從此,在中國歷史上存在了2000多年的人頭稅徹底廢除,國家對百姓的人身束縛進一步減弱。(9)清朝時期的戶籍制度永停編審【綜合探究一】中國古代戶籍制度的主要功能及其演變特點材料戶籍制度萌芽于商朝,據殷商墟卜辭中記載商朝已經有了征派民力共耕公田的籍田之制。戰國時期,商鞅將戶籍制度發展為“什伍連坐”法。兩漢時期,口賦和算賦(人頭稅)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一項主要來源,兵役與徭役則是國家要求每個丁男承擔的重負,為此,兩漢政權一直實行編戶齊民制度。編戶齊民制度的形成與完善,使大量的人丁民戶時時處在封建國家政權的直接控制之下。唐安史之亂后,土地兼并風行,政府的財政收入與徭役來源日枯竭,為了解決危機,唐政府改革征稅制度,不以戶籍及其登記內容而以土地和財產的多寡為征稅依據。明洪武年間,政府進行了全國范圍的土地清丈和地籍整理運動,編制魚鱗圖冊,地籍與戶籍彼此獨立。萬歷年間,張居正推行一條鞭法,使身丁稅與戶籍相分離。從此,地籍便成為統治者征收賦稅的主要依據,而戶籍的作用則退居其次了。清政府下令徹底廢除人丁編審,戶籍管理制度正式退出歷史舞臺。——《中國戶籍制度的歷史考》(1)據材料,概括中國古代戶籍制度的主要功能及其演變特點功能:征發民力;控制人民;征收賦稅、徭役;統計人丁。特點:歷史悠久,由復雜到簡單;戶籍制度下人身依附關系逐漸減弱;與土地和賦稅制度逐漸分離;傳統戶籍制度逐漸被廢除。【綜合探究一】中國古代戶籍制度的主要功能及其演變特點材料戶籍制度萌芽于商朝,據殷商墟卜辭中記載商朝已經有了征派民力共耕公田的籍田之制。戰國時期,商鞅將戶籍制度發展為“什伍連坐”法。兩漢時期,口賦和算賦(人頭稅)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一項主要來源,兵役與徭役則是國家要求每個丁男承擔的重負,為此,兩漢政權一直實行編戶齊民制度。編戶齊民制度的形成與完善,使大量的人丁民戶時時處在封建國家政權的直接控制之下。唐安史之亂后,土地兼并風行,政府的財政收入與徭役來源日枯竭,為了解決危機,唐政府改革征稅制度,不以戶籍及其登記內容而以土地和財產的多寡為征稅依據。明洪武年間,政府進行了全國范圍的土地清丈和地籍整理運動,編制魚鱗圖冊,地籍與戶籍彼此獨立。萬歷年間,張居正推行一條鞭法,使身丁稅與戶籍相分離。從此,地籍便成為統治者征收賦稅的主要依據,而戶籍的作用則退居其次了。清政府下令徹底廢除人丁編審,戶籍管理制度正式退出歷史舞臺。——《中國戶籍制度的歷史考》原因:中央集權制度的不斷強化;統治者的改革;農民的反抗斗爭;商品經濟的發展;土地兼并和租佃關系的演變;財政危機;重農抑商思想的影響。(2)據材料并結合所學知識,分析中國古代戶籍制度演變的原因。秦漢時期①縣下設鄉和里,鄉里之外有亭。②鄉設三老,掌教化,設嗇夫,掌訟獄、賦稅;設游繳,掌捕盜。里設里正。鄉、里之外有亭,亭設亭長,負責傳遞政令和維護治安。③鄉官、里正、亭長都由本地有產業,有德行的人擔任。唐朝時期以百戶為里,五里為鄉,城內設坊,郊外設村,設里正、坊正、村正。明朝實行里甲制,十戶一甲,一百一十戶為一里,設甲長、里長。二、歷代基層組織與社會治理(1)概況:從秦漢到明清,縣是最基層的行政機構,下設直接管理民眾的基層組織。1.歷代基層組織形態(1)概況:歷代政府注重建立基層民眾的自我管理與相互監督機制。(2)表現秦漢時期推行什伍組織,以五家為伍,十家為什,百家為里,互相監督。唐宋時期唐朝實行鄰保制度,以四家為鄰,五鄰為保,彼此之間相互監督。北宋王安石變法時推行保甲制。明朝王陽明任南贛巡撫時推行十家牌法,要求十家總編為一牌,開列各戶姓名,由十家輪流收掌,每日沿門按牌查看動靜,發現有面生可疑之人,就向官府舉報。清朝清初實行里甲制,后來改而推行編制嚴密的保甲制,從城市到鄉村,以十戶為牌,設牌長;十牌為甲,設甲長;十甲為保,設保長。至此,兼具區劃和戶籍管理性質的鄉里制與旨在維護社會治安的保甲制合一。2.歷代基層社會治理材料古代中國在數千年的歷史中,鄉村治理模式屢經變遷,經歷了幾個較為明顯的歷史階段。戰國時期,郡縣制在各國推行后,鄉、里成為基層組織,秦漢時期鄉里制度則逐步成熟,它既發揮基層政權的作用,又帶有半自治的性質。隋唐兩宋時期,處于由鄉里制到保甲制、鄉官制到職役制的轉折時期,鄉的基層官吏的人員數量比此前大為減少,鄉官權力也在逐步弱化。這一階段鄉和里的地位逐漸淪落,鄉里自治功能逐步弱化,官方的控制與統治逐步增強。第三階段是從王安石變法至清代,鄉里制度轉變為職役制,治權所代表的官治體制從鄉鎮退縮到縣一級,縣為基層行政組織,縣以下實行以代表皇權的保甲制度為載體,保甲對鄉里的控制更加嚴密,鄉村自治的色彩越來越弱。——摘編自唐鳴、劉志鵬《中國古代鄉村治理的基本模式及其歷史變遷》【綜合探究二】中國古代鄉村治理變革根據材料概括古代鄉村治理變革的基本趨勢趨勢:由鄉里制向保甲制、由鄉官制向職役制轉變;國家對鄉村治理的干預和控制逐步增強,鄉村自治功能逐步減弱。原因:國家的統一,封建專制的強化;維護小農經濟發展,社會穩定的需要。(1)社會救濟的原因國無九年之蓄,曰不足;無六年之蓄,曰急;無三年之蓄,曰國非其國也。——《禮記?王制》倉無備粟,不可以待兇饑。——《墨子?七患》古代社會生產力水平低,自然災害頻發,人民生活缺少保障,需要國家和社會提供必要的、及時的救助。“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檢,涂有餓莩而不知發,人死,則曰:‘非我也,歲也。’是何異于刺人而殺之曰:‘非我也,兵也’?王無罪歲,斯天下之民至焉。”三、歷代社會救濟與優撫政策(2)社會救濟實施者地位舉措材料壽昌遂白令邊郡皆筑倉,谷賤時則增其賈而糴,以利農,谷貴時減賈而糶,名曰常平倉。――《漢書·食貨志上》常平倉制度漢朝主體輔助,宋朝興起輔助,明清興起慈善組織宗族政府(二)社會救濟實施者地位舉措政府主體漢朝常平倉制度宗族輔助,宋朝興起慈善組織材料隋文帝于開皇三年“以倉庫尚虛,衛州置黎陽倉,洛州置河陽倉,陜州置常平倉,華州置廣通倉,轉相委輸,漕關東之粟以給京師。”――《唐六典》卷20《常平署》材料請令諸州百姓及軍人,勸課當社共立義倉……當社有饑饉者,即以此谷振給。――《通典》卷12《食貨?輕重》“官倉救大災,義倉防小災”隋唐既重視官方儲備,也大力提倡民間積儲(義倉、社倉)“天下第一倉”實施者地位舉措政府主體漢朝常平倉制度隋唐既重視官方儲備,也大力提倡民間積儲(義倉、社倉)宗族輔助,宋朝興起慈善組織輔助,明清興起材料范文正公,蘇人也。平生好施與,擇其親而貧、疏而賢者,咸施之。方貴顯時,置負郭常稔之田千畝,號曰義田,以養濟群族之人。日有食,歲有衣,嫁娶兇葬,皆有贍。擇族之長而賢者主其計,而時共出納焉……以其所入,給其所聚,沛然有余而無窮。仕而家居俟代者與焉,仕而居官者罷其給。――錢公輔《義田記》設立義田、義學、義宅、義冢等族產(2)社會救濟實施者地位舉措政府主體漢朝常平倉制度隋唐既重視官方儲備,也大力提倡民間積儲(義倉、社倉)宗族輔助,宋朝興起慈善組織輔助,明清興起設立義田、義學、義宅、義冢等族產善堂、善會清光緒八年,太子河、渾河泛濫,沈陽貧民流離失所,奉天總兵總兵左寶貴匯集奉天社會志同道合之士,相繼設立惜字局、義學館、棲流所、施粥廠、育嬰堂等五個部門,成為了奉天同善堂的雛型。清光緒二十一年,左寶貴在甲午戰爭中陣亡。次年,盛京將軍依克唐阿將左寶貴生前創建的各種慈善機構統歸一處,合稱“奉天同善堂”。奉天同善堂近代中國東北地區規模最大的慈善機構政府救濟的重點在于救災,核心在于保證糧食供應社會力量的救濟活動側重于日常生活的賑濟(2)社會救濟(3)優撫政策朝代措施尊敬、贍養老人秦漢明初保障鰥寡孤獨的生活唐朝宋朝元朝明清安濟院也作“養濟院”。在《武林舊事》中記載,“貧而無依者,則有養濟院”。指貧困無依靠的老人,可以進養濟院,如同現在的養老院。鳩杖八十歲以上月給米五斗、酒三斗、肉五斤養病坊福田院眾濟院養濟院【綜合探究三】明清社倉材料一明朝鄉村社倉制度規定,各村二三十家為一會,以戶等的高下,分別捐糧收儲于倉,而推有德者為社正,進行具體管理。若遇兇年,則計戶給散,先中下戶,后及上戶,上戶需償還,中下戶則免其償還。這種社倉模式,強調完全由民間獨立經營,不由官府插手,以避免出現官吏侵吞舞弊行為。然社倉完全由民間經營,其建設狀況取決于鄉間士紳和富戶的良德與努力。在人口稠密、經濟發達地區社倉發展較好,反之則流于形式,沒有實效……清朝社倉,分成鄉村設立的社倉和市鎮設立的義倉兩種。最初管理均由民間公舉本鄉有名望之人負責。“春日借貸,秋收償還,每石取息一斗”。歲底,州縣衙門稽查社倉的收儲,具報朝廷。清代的社倉以“借貸取息”來維系社、義倉的運行,“春借秋還”,則給百姓以巨大壓力。后來朝廷又令地方官府經理社、義倉。如此,社、義倉的管理經營成為地方官員的職責,社、義倉也漸為州縣官府所用,而與百姓的實際之需相去甚遠。——以上材料均摘編自袁行霈等主編《中華文明史》(1)根據材料一、二并結合所學知識,概括明清時期社倉的發展趨勢趨勢:分類越來越細;救濟的方式發生變化,從取之于富到借貸取息,從民間自辦到地方政府不斷加強管理,再到政府直接經營;地區發展依然不平衡【綜合探究三】明清社倉材料一明朝鄉村社倉制度規定,各村二三十家為一會,以戶等的高下,分別捐糧收儲于倉,而推有德者為社正,進行具體管理。若遇兇年,則計戶給散,先中下戶,后及上戶,上戶需償還,中下戶則免其償還。這種社倉模式,強調完全由民間獨立經營,不由官府插手,以避免出現官吏侵吞舞弊行為。然社倉完全由民間經營,其建設狀況取決于鄉間士紳和富戶的良德與努力。在人口稠密、經濟發達地區社倉發展較好,反之則流于形式,沒有實效……清朝社倉,分成鄉村設立的社倉和市鎮設立的義倉兩種。最初管理均由民間公舉本鄉有名望之人負責。“春日借貸,秋收償還,每石取息一斗”。歲底,州縣衙門稽查社倉的收儲,具報朝廷。清代的社倉以“借貸取息”來維系社、義倉的運行,“春借秋還”,則給百姓以巨大壓力。后來朝廷又令地方官府經理社、義倉。如此,社、義倉的管理經營成為地方官員的職責,社、義倉也漸為州縣官府所用,而與百姓的實際之需相去甚遠。——以上材料均摘編自袁行霈等主編《中華文明史》影響:一定程度上起到救濟災民,穩定社會秩序的作用,發揮了地方鄉紳參與救濟的積極性;一定程度上導致地方官的腐敗行為;為后世的荒政建設提供借鑒。(2)根據材料一、二并結合所學知識,分析明清社倉的影響朝代戶籍制度基層組織社會治理社會救濟優撫政策秦漢隋唐宋元明清分類登記制度編戶齊民大索貌閱戶籍三年一造主戶與客戶諸色戶計戶帖、黃冊永停編審鄉里制度百戶為里,五里為鄉里甲制編制嚴密的保甲制十家牌法保甲制鄰保制度什伍組織常平倉制度置倉積谷,義倉、社倉宗族內部的救助活動興起慈善組織興起養濟院眾濟院福田院養病坊鳩杖鄉里制與保甲制逐步合一政府對百姓的人身束縛逐漸減弱宗族、慈善組織的作用逐漸增大“要從最困難的群體入手,從最突出的問題著眼,從最具體的工作抓起,通堵點、疏痛點、消盲點,全面解決好同老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教育、就業、社保、醫療、住房、環保、社會治安等問題,集中全力做好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民生建設。”聚焦精準扶貧共建小康社會謝謝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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